原住民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
一、依據114年06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400286471號令修正之「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下列身份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學生至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之期程,為09月08日(星期一)0時起至10月08日(星期三)23時59分止,校內紙本收件時間為9月8日9時至10月13日16時截止。
四、原民會網站申請後,請同學務必將紙本資料送至原資中心(關渡校區行政中心3樓/三芝校區學務處1樓),需繳交資料如下: 1.申請表:線上填寫申請表後列印並簽名。 2.正本成績資料:「113-2學期正本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戳章,並列有113-2學期之班級排名、班級人數、平均成績,請勿繳交歷年成績單。
五、獎助學金或獎金額如下:
(一)獎學金:原民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每名新台幣三萬兩千元。 (二)一般助學金:原民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者(含設籍於臺東縣蘭嶼鄉雅美族學生助學金)及中低收入戶助學金為2萬元整。 (三)低收入戶助學金為3萬元整。
六、獲得助學金者每學期應協助校務服務或經學校同意之部落服務,服務學習時數合計應達二十四小時後始得支領助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一)通過中高級以上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免。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得全數減免。 (三)前一學期考取與就讀科系相關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 託、認證或認可之證照,得全數減免。 (四)前一學期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成績及格,一學分得減免十八小時; 前一學期參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習並取得結業證書,依實際研習時數 減免。 (五)參加原住民族有關演講、研習及學術活動,依參與時數減免。 (六)其他經大專校院函請本會同意減免時數。
獎助學金注意事項
https://cipgrant.fju.edu.tw/scholarship-terms
114年6月20日頒布_獎助學金要點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已截止]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4年9月8日至10月9日止。 校內收件結束日期 10月1日。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四、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五、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下載(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參考範本
申請書
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已截止]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三、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要點修正於本局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五、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六、受理期間:請同學務必將紙本資料送至原資中心
關渡校區行政中心3樓 114年9月30日12:00前
三芝校區學務處1樓 114年9月30日 9:00前
生活津貼申請表
申請表可申請獎助學金如下:
1、114-1生活助學金
2、王天輔爺爺暨胡雪梅奶奶學生生活助學金
3、台北市東昇扶輪社弱勢助學金
以上三項生活助學金依符合資格申請人之志願優先序擇一錄取,志願序相同時以家庭經濟弱勢為比序,再以學業成績為比序擇優錄取。請依個人志願序填入申請項目之代號
申請截止日期 : 2025.9.11[已截止]
申請資格 :
詳情請洽課指組陳竹君老師 分機:關渡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