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任務編組方式,由專任稽核人員1人及協同稽核人員5至7人組成之。
稽核(專任):侯嘉齡
協同稽核人員:由校長遴聘本校內部操守公正、忠誠、具有相當學識經歷專任教師擔任,但不得為總務、會計人員、行政主管或擔任本校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專責小組成員。任期二年,得續聘。
各學年度偕同稽核人員:
無行政職
(任期:111年8月1日
-111年10月31日)
(任期:111年11月1日起)
106學年度召開3次會議,107學年度召開3次會議
104學年度召開3次會議 , 105學年度召開3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