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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稽工作小組如何產生?何時產生?任期多久?
內稽工作小組以任務編組方式,依據校務會議通過之內部控制制度稽核工作小組設置要點(參見內部控制/內控制度),由專任稽核人員及協同稽核人員組成之。 (名單參見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工作小組)
內稽工作小組稽核組長擔任小組召集人。協同稽核人員5至7人由校長遴聘本校內部遴選操守公正、忠誠、具有相當學識經歷專任教師擔任,任期二年,得續聘。不得為總務、會計人員、行政主管或擔任本校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專責小組委員成員。 
 
  • 內控制度如何產生,何時應該修改?修改的程序為何?
現行內部控制制度請參見內部控制/內控制度,請各單位自行下載使用。
內部控制文件由作業單位撰寫,如作業或辦法或表單有所修改而影響作業流程,則由作業單位提出修訂,提案至內部控制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第二學期發出調查通知,請各作業(權責)單位回應是否要修正作業文件.需修正則提出修改作業清單,及修正前後之作業文件,交由秘書室彙整後送內部控制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循程序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呈董事會審議。 
 
內部控制推動委員會經104年3月6日103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通過設置辦法成立,後於105學年度第七次校務會議(106年6月20日)修正為內部控制委員會(設置辦法參見內部控制/內控制度)。由一級主管組成,主任委員為校長,任務為推動及審議本校內部控制制度。在104學年度未成立內部控制推動委員會之前,由一級主管組成內部控制修正會議審議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通過後依循前述審議程序,送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審議。
 
  • 內部控制委員會和內部控制制度稽核工作小組(內稽工作小組)負責是同一單位?稽核組是屬於秘書室?
本校內部控制委員會負責單位為秘書室,而內稽工作小組則是由稽核組負責。
稽核組編制在秘書室下,但在辦理稽核計畫或專案稽核計畫時是直接對校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