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內稽和內控有何不同?
內部控制是作業單位就處理程序進行控制,檢查有無遵照法規與程序,或既有程序有無缺失、舞弊或疏漏之處。內部稽核是由作業單位以外的人,以客觀、獨立的立場,查核有無缺失、舞弊或疏漏之處。
Q:內控制度如何產生,何時應該修改?修改的程序為何?
Q:何謂專案稽核?
專案稽核為依董事會、校長或主管機關指定稽核等之專案,依據本校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擬定專案稽核計畫並進行稽核。 專案稽核計畫執行前需簽報校長核定.因此專案稽核與稽核計畫均需校長核定。
Q:專案稽核計畫包含哪些?
獎補助及提升整體教學品質計畫此二專案為學校接受教育部補助超過一千萬計畫列入每年專案查核。
Q:稽核的時間是如何安排?
稽核組在學年度初,發出稽核時間調查,調查各單位方便或不能接受稽核的時間後,進行排定每月的稽核時程,依據此稽核時程,簽請校長核准後執行。確定的稽核日期與時間,會在前一個月左右與受稽單位確認。並將稽核行程O365稽核行事曆。
Q:如何找尋稽核行程?
稽核行事曆可以由稽核組網頁下稽核計畫,看到稽核時程。重要的專案稽核如獎勵補助款,則列於學校行事曆(教師版)。
Q:何時會收到稽核通知,如何準備受稽資料?
稽核單會在稽核日前七日發出,受稽單位,協同稽核員會同時收到稽核通知單,稽核程式及查檢表。稽核通知-查核目的,範圍,協同稽核員,及建議準備等等資料。稽核程式-稽核目的,範圍,協同稽核員,稽核程式等等內容,並作為受稽單位反應本次稽核的意見表,如有任何意見,可現場反應或填寫於稽核程式交付稽核組,以為改善參考。查檢表-詳列稽核程式查檢說明,提供受稽單位及稽核人員使用,也方便受稽單位先自行檢查。
Q:收到稽核通知時,發現實際作業和內控制度上之控制作業不符,該如何處理?
受稽單位在收到稽核單時,應先自行檢查,如實際作業和內控制度內之控制作業如有不同,需事先通知稽核組,告知差異處及緣由,並提供正確的相關依據法規與實際作業,使稽核組重新檢視稽核程式與查檢表,請勿於稽核當日告知。
Q:稽核時是否所有受查資料要準備紙本?是不是一定要安排陪稽人員?
查檢事項盡量有佐證資料,佐證資料可以是網路上可查詢,不一定要列印為紙本。稽核時間約半天~1天,時間緊湊,希望受稽單位能盡量有安排陪稽人員,任何題可即時詢問與現場澄清,事後會議請業務單位主管必需出席,並確認查核意見,會後由稽核組提出稽核報告。
Q:稽核人員如何產生?沒有財管,會計,稽核相關背景可以嗎?
稽核人員為稽核組及協同稽核員,協同稽核員為秘書室及人事室推薦,校長遴選。擔任偕同稽核員將列於學校的服務績效。稽核組會辦理稽核相關研習,並推薦校外稽核相關研習課程,請稽核人員盡量參加。
Q:擔任協同稽核員有哪些業務需要辦理?會不會影響到上課?
協同稽核員除了執行稽核及專案稽核外,並協助零用金及有價券盤點。稽核執行會安排在教師稽核員沒有上課的時間,專案稽核則安排在寒暑假,列入上班時數,如配合學校其他公務執行而有超過上班時數狀況產生,則由稽核組專案簽辦理補休。
Q:去年擔任總務或會計人員,今年已經卸任,可以擔任稽核人員?
依據獨立,客觀公正之原則,於稽核作業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該受稽核部門之內部控制制度稽核。因此前一學年,擔任總務或會計人員,本學年不可擔任稽核人員。
Q:經費稽核委員可不可以擔任協同稽核員?
可以。協同稽核員僅限制行政主管,總務,會計人員及獎補助專責小組成員不可擔任。目前經費稽核委員會已經廢止,經費稽核委員任期僅到103學年度為止。
Q:經費稽核委員會何時廢止?
經費稽核委員會設置辦法經104年10月16日校務會議審議廢止通過,報教育部以104年11月13日臺教技(二)字第1040152071號函同意備查。故經費稽核委員會已於104學年度廢止。
Q:稽核員應該如何執行稽核?
每學年開始會舉行內稽工作小組會議,由稽核組報告當學年度的稽核計畫,並進行稽核作業的說明。稽核的前七日,稽核員會收到稽核通知,稽核程式與查檢表,可先上網查閱該稽核作業之控制作業,了解相關法規依據,任何問題可先詢問稽核組,或詢問受稽單位。稽核當日,所有與會稽核員共同討論抽查資料,後依據稽核程式執行即可。稽核上有任何疑問,特別是缺失,務必先與受稽單位澄清,確認無誤,再填寫查檢表,交付稽核組,由稽核組完成稽核報告。
Q:稽核如何進行?
稽核當日,稽核員會與受稽單位召開事前會議,確認稽核程式與查檢文件,之後稽核員會討論預計抽查的資料,即進行稽核。稽核中,發現的疑問,現場與受稽單位進行確認與澄清。稽核完成後,稽核員會先交換意見,討論缺失與建議,後邀請受稽單出席事後會議,提出稽核缺失與建議,受稽單位可現場回應意見。事後會議完成後,即稽核結束,稽核組將會發出稽核報告。
Q:收到稽核報告與稽核單之後續作業為何?
稽核報告為依據稽核員所寫之查檢表撰寫。報告先由受稽單位確認,再陳秘書室主任及校長審閱簽核完成。稽核報告影本一份隨內部稽核觀察(建議)記錄表送受稽單位,供受稽單位存查。內部稽核觀察(建議)記錄表,則請受稽單位填寫「受稽單位改善回覆說明」經主管用印,送回稽核組,以利後續追蹤,完成追蹤報告。稽核計畫完成後,所有的稽核報告,會彙整為總結報告,送校長審閱,並副本送監察人審閱。所有追蹤完成後,也將彙整為追蹤確認報告, 送校長審閱,並副本送監察人審閱。但稽核發現之重大違規情事,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會立即作成稽核報告陳送校長核閱,校長接獲報告後,應立即送董事會,並將副本交付監察人查閱。
Q:每年都要被稽核?
各單位均需對內控作業進行風險評估,依據作業週期與風險,安排稽核計畫,因此不是每項作業會每年查核。
Q:零用金盤點會預先通知日期?
零用金盤點稽核組及內稽工作小組進行,盤點日期不會事先通知。
Q:何謂專案稽核計畫?包含哪些?
專案稽核為依董事會、校長或主管機關指定等之專案,依據本校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擬定專案稽核計畫並進行稽核。獎補助及提升整體教學品質計畫為此二專案為學校接受教育部補助超過一千萬計畫列入每年專案查核。各專案稽核計畫執行前均簽報校長核定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