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應由學生主動申請,每學期申請一次。
☆依教育部規定,學生應於就讀學校所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學雜費減免。
★要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與就學貸款之同學,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然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每學期期中考至期末考前辦理次學期之學雜費減免,詳細日期依學校公告為準。
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學校首頁>在校學生>單一入口驗證網>學雜費系統
(新生進入路徑:學校首頁>在校學生>學雜費系統(新生及轉學生專用)
學雜費系統操作手冊:五專前三年(與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同時申請)
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
申請程序:1.學雜費系統申請→2.學雜費系統列印申請表→3.申請表簽名並檢附減免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