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芝圖書館提供11間,關渡圖書館提供7間,每次借用時間以4小時為限。 三芝圖書館提供4間,借用人以2(含)至6人使用,借用人以2(含)至10人使用, 借用時段一次以4小時為限,若下一位使用者預約借用時間已到,須立即歸還供其使用。 三芝圖書館提供1間,借用時段一次以4小時為限,預約借用一次最多可申請兩個時段,預約時段以一週內為限。 團體名義借用:開放校內各單位(教學及行政單位、學生社團等)以單位名義申請。 個人名義借用:開放學生以個人名義申請,惟使用人數至少需達7(含)人以上。
● 服務對象
為支援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教學、研究及討論之需要,特設立研究小間提供使用。
● 借用方式
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憑個人有效證件(教職員證、學生證)向所在校區圖書館登記申請借用,並於圖書館開放時間進入使用。
● 注意事項
1.限當日借用當日歸還,借用期間不得交換或轉換他人使用,鑰匙不得自行複製或轉借他人持用,如有遺失須照價賠償
(含鎖及鑰匙之更新費用)。
2.使用完畢,個人物品應自行清理帶走,並立即歸還鑰匙;留置物品圖書館得逕行處理,借用人不得有異議。
3.使用期間應保持安靜、注意清潔,禁止飲食、吸煙、張貼、遮掩門窗玻璃或其他不當行為,不得破壞室內既有設施,
如有毀損,借用人須負賠償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室內。
4.借用期間離開時,請熄燈關閉電源並鎖門。
5.違反使用辦法者,圖書館得隨時停止其借用權利。
6.圖書館如遇管理之需,得逕行入內,不必先經借用人同意。
● 借用辦法
請見圖書館研究小間借用辦法、討論室借用辦法、資訊共享空間借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