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平安:
一、112年度校內專題研究計畫經費通過案詳如附件檔案,
二、另有關校內專題研究計畫依照本校獎助(勵)教師研究計畫、著作發表及刊登辦法規定:
(1)、全數經費應於10月底前完成請購、
(2)、11月底前完成核銷作業,
(3)、於公告時間內繳交成果報告,
(4)、且參與計畫口頭報告,
若有不符規定者將暫停計畫一次,請教師詳讀修正辦法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自111年起,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聘用之工讀生須完成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六小時線上學術倫理課程,課程證書須於請購時檢附備查,敬請各位申請人知悉。
四、依照校內獎助(勵)教師研究計畫、著作發表及刊登辦法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自申請112年校內專題研究計畫時,需提示前三年之經費補助之成果證明方得申請,研發組提醒各位教師提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