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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在職專班、學分班、通勤生車輛管制及停車證申請注意事項

壹、說明: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停車管制(113年09月至114年01月)車輛管制及停車證申請注意事項,
擬113年09月23日重啟車輛管制作業措施。

貳、申請作業、收費辦法及實施日期:
一、申請時間:113年09月02日至113年09月20日止。
二、收費辦法:
(一)關渡校區
1.在職專班及學分班學生申請汽車1200元、機車250元。
2.通勤生申請機車250元。
3.以往例,若因部分時段採線上上課,學校不予退費。
(二)三芝校區
1.通勤生申請機車需洽軍訓室蕭永福教官申請。
三、停車管制實施日期:113年09月23日起正式管制。

參、注意事項:
一、關渡校區汽車、機車停車位數量有限,僅提供有繳費申辦者停車使用,未繳費者請勿停車。
二、柵欄機採用E-TAG標籤辨識系統,屆時出入車輛本處將根據停車證申請資料,並先行建檔E-TAG標籤資料後,車輛才能進出校園。
1.若尚有需建檔車輛,請事務組同仁協助E-TAG標籤掃瞄事宜。
2.若車輛目前無E-TAG標籤或損毀無法讀取,本處亦提供E-TAG標籤,但該標籤僅供車輛進出柵欄機使用,無法作為高速公路扣款之用途,另需酌收工本費100元,請有需要者可以考量是否申辦之。
三、提醒車輛進出柵欄機時,需減速且請勿跟車,跟車距離請保持一定安全車距,若因人為因素(包含跟車、違規穿越等),導致柵欄機設備故障者,將請肇事駕駛照價賠償。
四、如對申請業務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逕洽總務處事務組陳俞夙(電話 02-28584180分機2165或t270@mail.mkc.edu.tw)。
五、如有未詳盡事宜,依本校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總務處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