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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受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自111年2月1日至3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應備文件:申請表、在職證明(研究所需檢附)、繳費收據正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當學期註冊章(無註冊章者請務必檢附在學證明)、存摺封面影本。
三、詳細內容請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官網(https://www.vac.gov.tw/mp-1.html)瀏覽。